什麼是IVA債務重組(個人自願安排)?

IVA(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個人自願安排)是根據香港的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規定的法律方案,專為面對財務困境的債務人設計。透過專業會計師的協助,債務人可以:

  • 避免破產
  • 協商合理的還款計劃
  • 在3-5年內還清部分債務
  • 最終達到債務解除

計劃特色及優點

即時停止騷擾

最快3個工作天內可安排律師樓宣誓,翌日即通知債權人。大部分債權人會立即停止追數,每月還款立即得到舒緩,減輕經濟及心理負擔。

節省高達90%利息支出

透過認可法律代表及會計師向法庭提出新還款方案,協助您大幅降低利息支出,讓您可以更輕鬆地清還債務。

保障工作與信譽

避免破產對信貸能力及職業發展的影響,特別適合需要專業資格或處理財務的從業員。

申請資格

基本條件

  • 有穩定收入人士
  • 欠債金額超過月薪十多倍
  • 從事特定行業而不適合破產的人士
  • 有能力作出每月還款

可處理的債務類型

特別適合人士

  • 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律師)
  • 公務員
  • 金融從業員
  • 其他不適合申請破產的人士

申請程序及時間表

初步諮詢階段
第1天
初步評估及文件準備
  • 提供債務及入息證明文件
  • 進行IVA債務重組諮詢分析
  • 由專業會計師制定還款建議書
  • 完成宣誓程序
  • 向法庭提交臨時命令申請
法律程序階段
約2-3個月
正式申請及債權人會議
  • 法庭聆訊(代表律師出庭)
  • 獲取IVA臨時命令
  • 刊登債權人會議通告
  • 準備債權人會議
執行階段
每月按時還款
執行還款計劃
  • 舉行債權人會議
  • 取得75%以上債權人同意
  • 開始執行還款計劃
  • 定期向代名人繳交還款

IVA 個人自願安排 vs 個人破產

比較項目 IVA債務重組 個人破產
申請前
申請條件
較穩定的職業及收入
欠缺還款能力
申請期間
所需資料
提供現有的資產負債狀況
需要合理交代最近數年間之資產轉移
新借貸責任
可能需要解釋有關新借貸之原因
可能需要對半年內之新借貸負上法律責任
執行期間
身份狀況
沒有破產身份
有破產身份
工作影響
不會知會僱主,現職不會受影響
敏感性行業需知會僱主,現職可能無法保留
財務管理
每月供還定額款項,入息餘額可自由運用
入息扣除基本生活費後,餘額由破產官安排還債
監管方式
代名人處理還款事宜
破產官監察日常生活
事業發展
可出任管理階層及經營生意
不可出任管理階層及經營生意
專業資格
可以保留現有的專業牌照
多項專業牌照不能保留
物業處理
多數申請人可保留現有物業
物業將交由破產管理處變賣
銀行賬戶
可保留及申請銀行賬戶
只能開立一個新銀行賬戶以作出糧之用
出入境自由
享有出入境自由,可自費旅遊
需向破產官申請批准,不可自費旅遊
執行年期
一般為期三年至七年
一般為期四年,可延長至八年
執行期後
信貸影響
沒有破產記錄,信貸評級影響較少
永久保留破產記錄,嚴重影響信貸評級

立即免受追數滋擾

免破產,免滋擾,免高息